寿光市人民法院执行通告2022年第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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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光市人民法院执行通告
(年第一期)
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,以下被执行人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》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决定将该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对纳入名单的被执行人,人民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,在置产置业、融资信贷、行政审批、市场准入、生活消费等予以信用惩戒,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生效裁判必须履行,违法犯罪必受追究!
特此通告。
寿光市人民法院
年4月19日
姓名:丁子华
身份证号:****
住址:寿光市洛城街道丁家楼村
案号:()鲁执号
标的额:元
姓名:厉夫国
身份证号:****
住址:寿光市文化名园6-1-
案号:()鲁执恢号
标的额:元
姓名:马兴起
身份证号:371983****
住址: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五村
案号:()鲁执恢号
标的额:元
姓名:孙建新
身份证号:****X
住址:寿光市幸福路49号3号楼1单元室
案号:()鲁执号
标的额:元
姓名:孙新宁
身份证号:371996****
住址:寿光市百合嘉苑23号楼
案号:()鲁执号
标的额:元
姓名:赵秋菊
身份证号:371983****
住址:寿光市纪台镇赵家尧河村11号
案号:()鲁执号
标的:返还车辆
原标题:《寿光市人民法院执行通告(年第一期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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