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
按照潍坊市人社局统一安排,我市目前正在展开企业养老保险补缴工作。具有我省户籍,曾在我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,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,能够提供年6月30日以前工作经历原始材料的人员(含个体工商户),可以个人身份补缴年6月30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。截止到年12月31日,男年满60周岁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,可一次性补缴15年(以补缴时潍坊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为基数);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,凡年3月31日前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到位的,退休审批时间一律办理到年12月31日,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年1月起执行;年3月31日后再补缴的,将按提高后的新缴费基数执行。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从速到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。逾期缴费,则按新基数执行,必然影响您的切身利益。
对已填表初审一次性补缴15年的人员,采取分期分批办理的原则,请按我局电话通知时间,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,以免人员集中造成拥挤。
特此公告。
市人社局-
市社保中心-
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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